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同学:
2013年7月1日后,我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2013届毕业研究生将进入还款期,为方便提前还款的研究生做好还款工作,经与经办银行(中国银行)协商,现将本年度提前还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还款对象:我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2013届毕业研究生。
二、提前还款方式:办理提前还款的借款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与校园一卡通关联的中国银行卡或现金前往指定柜台网点进行还款。中国银行营业网点将设置指定窗口进行还款业务的办理,具体窗口请借款人咨询营业网点内大堂经理,办理业务时需事先填写银行现场提供的客户还款确认书,如需代办,代办人需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柜台还款指定营业柜台网点:
中心校区: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 地址:高新开发区前进大街2426号
其他校区:中国银行长春新民大街支行 地址:朝阳区新民大街1296号
(具体地点详见附件一)
四、提前还款工作时间安排
集中还款时间为2013年5月2日-17日,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进行提前还款研究生的通知工作,并按照附件二的时间要求到达指定网点进行还款。
五、其他说明
1.硕士毕业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展期手续,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2.不打算办理提前还款的贷款研究生需在毕业离校前办理还款协议手续,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3.已申请延期答辩,但按照基础学制应在2013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亦从2013年7月1日进入还款期,这部分同学应参加本年的提前还款、还款协议或展期手续的办理。
中国银行:李强 联系电话:85161371
研究生管理处:王微 联系电话:85166341
研究生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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