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贷款研究生:
经与贷款银行沟通,参加本年度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需提交的贷款材料与往年有所区别,具体说明如下:
1、需提交的材料及份数
(1)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份数:一份,需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如身份证过期不能办理新贷)
(2)中国银行卡复印件(份数:一份,本人签名,并要把银行卡号誊写在复印照片下方;可与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学生证复印件(份数:一份,需复印照片页及内容页)
(4)经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贫困证明原件(份数:一份)
(5)贷款申请书(份数:一份 手写 800字以上,签名上按手印)
(6)贷款申请审批表(份数:一份 现场发放或下载打印)
(7)校园地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份数:两份 现场发放或下载打印)
(8)借据(份数:按学制或贷款年限 现场发放)
(9)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特别签订条款(份数:两份 现场发放或下载打印)
(10)还款告知函(份数:两份,填好后上交一份,自留一份 现场发放或下载打印)
2、除借据外,其它现场发放的材料都可自行下载打印(材料为两页的,须正反面打印)。如借据有填错的,各培养单位要做好统计,指派专人到研究生管理处统一领取。
3、部分材料填写样本(以2016级三年制研究生为例,见附件)。
特此说明。
联系人:王开宇
电话:85166341
研究生管理处
201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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